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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8-162021
配合攬才專法修正 外國專才租稅優惠延長至5年
2021-08-16 中央社 / 台北16日電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日前修正通過,財政部近日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修正草案,除將租稅優惠年限從3年延長至5年,也增列金融、法律、建築、國防等領域人才適用。
財政部表示,配合攬才專法修正通過,近日預告相關子法規,首先,配合增列金融、法律、建築設計、國防領域,或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者,均可視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其次,是配合將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修正為5年,首次在台居留滿183天且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者,5年內各年度薪資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半數可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海外所得也無須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
再者,此次也配合增訂外國特定專才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的情形,例如受政府聘請擔任顧問、受聘僱在公私立大學進行講座或研究經教育部認可等,並訂定應取得證明文件,如聘僱合約、因工作首度核准在台居留證明及認定具特殊專長證明等。
財政部表示,草案預告期約2個月,將於10月12日截止,期間歡迎各界表達意見。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日前修正通過,財政部近日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修正草案,除將租稅優惠年限從3年延長至5年,也增列金融、法律、建築、國防等領域人才適用。
財政部表示,配合攬才專法修正通過,近日預告相關子法規,首先,配合增列金融、法律、建築設計、國防領域,或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者,均可視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其次,是配合將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修正為5年,首次在台居留滿183天且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者,5年內各年度薪資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半數可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海外所得也無須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
再者,此次也配合增訂外國特定專才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的情形,例如受政府聘請擔任顧問、受聘僱在公私立大學進行講座或研究經教育部認可等,並訂定應取得證明文件,如聘僱合約、因工作首度核准在台居留證明及認定具特殊專長證明等。
財政部表示,草案預告期約2個月,將於10月12日截止,期間歡迎各界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