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0-10-20商審法將上路 專家提三隱憂
- 2020-10-20促參法兩方向修法 提高民間參與誘因
- 2020-10-19疫情效應...納稅人滯外 先試算稅負
- 2020-10-19繼承人定居海外 可授權遺產抵稅
- 2020-10-19新聞中的法律/家族企業IPO的股權規劃
- 2020-10-17房地合一稅大增 長照稅收提前達成全年目標
- 2020-10-16分居離婚誰能扶養列報子女 依序由4條件判斷
- 2020-10-16繼承取得自住宅 可補辦優稅
- 2020-10-16綜所稅退稅憑單過期 得展延
- 2020-10-16申請遺產抵稅 要符合多數決
稅務法務
10-202020
促參法兩方向修法 提高民間參與誘因
2020-10-20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為了鼓勵民間企業參與公共建設,財政部正研議修正促參法,共兩重點,第一是擴大公共建設類別適用範圍,第二則是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PFI)制度,兩方向修法提高民間參與誘因。官員表示,9月底已舉辦相關研討會,後續將整理蒐集各界意見,預計明年推出修法草案。
官員指出,目前促參法公共建設範圍包含14類21大項84小項,隨社會經濟發展,不時有新興產業衍生的公共建設無法適用促參法。為廣納更多元公共建設類別,財政部重新檢視修正促參法,未來將納入高齡服務、綠能產業等類別,擴大適用範圍。
此外,考量長照、環境永續等公共建設,確實有政府付費委託民間機構提供服務的需求,財政部也研議參考國際,納入PFI制度,提供多元民間參與方式。
為了鼓勵民間企業參與公共建設,財政部正研議修正促參法,共兩重點,第一是擴大公共建設類別適用範圍,第二則是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PFI)制度,兩方向修法提高民間參與誘因。官員表示,9月底已舉辦相關研討會,後續將整理蒐集各界意見,預計明年推出修法草案。
官員指出,目前促參法公共建設範圍包含14類21大項84小項,隨社會經濟發展,不時有新興產業衍生的公共建設無法適用促參法。為廣納更多元公共建設類別,財政部重新檢視修正促參法,未來將納入高齡服務、綠能產業等類別,擴大適用範圍。
此外,考量長照、環境永續等公共建設,確實有政府付費委託民間機構提供服務的需求,財政部也研議參考國際,納入PFI制度,提供多元民間參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