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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2-172021

單月網銷達起徵點 須設稅籍繳營業稅

2021-12-17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透過網路銷售貨物,近年課稅規定加嚴,北區
國稅局表示,網路電商的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銷售勞務4萬元,或銷售貨物達8萬元,只要單月銷售額達到以上標準,便開始有設立稅籍、報繳營業稅的義務。

針對實體開業的店家,國稅局都會要求事先登記稅籍,不過在網路銷售方面,官員表示,針對「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的網路賣家,可暫時不用申請稅籍登記,在銷售額達到起徵點的當月,則必須立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官員表示,現行營業稅起徵點有二種如果是銷售貨物,起徵點設定為每月銷售達8萬元;而如果是銷售服務類的勞務,營業稅起徵點就是每月達4萬元。

在過去剛訂定起徵點時,是看每半年的月平均銷售額,即便有一個月達標,但半年平均未達標準,還不必進行稅籍登記。官員表示,不過現在因應電子商務興盛,以及稽徵實務的需求,標準已經加嚴,只要單月銷售貨物或勞務的金額達到起徵點,便須設立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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