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1-06-09智慧機械投抵 每年上限10億
- 2021-06-08紓困金 不會遭強制執行
- 2021-06-08企業帳面匯兌損失 不得認列當年度損益
- 2021-06-08企業盈虧互抵節稅 兩個注意
- 2021-06-07無欠稅證明 網路可申辦
- 2021-06-07新聞中的法律/居家辦公規範 勞資應先釐清
- 2021-06-07往生者股利申報 看除權息日
- 2021-06-04未成年人買房 應報贈與稅
- 2021-06-04實價登錄2.0 五大變革
- 2021-06-04進口陸製鋁箔 擬課反傾銷稅
稅務法務
06-042021
未成年人買房 應報贈與稅
2021-06-04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對於經濟能力有限的青少年,購置不動產也有特別規定,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未成年人購置不動產,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訂約後30日內,主動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或證明未成年人是以自有財產出資購買。
官員指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如果不能確實證明用於支付的款項,是本人所有的話,將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
舉例來說,張同學今年17歲,假設張同學有天看房並正式簽約,成交價為5,000萬元,張同學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就有義務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官員表示,除非這家人能證明,這筆款項確實是張同學本人所有,如張爸、張媽每年都有定額贈與部分現金,提出存摺紀錄證明,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後,才可以免去課徵贈與稅的義務。
對於經濟能力有限的青少年,購置不動產也有特別規定,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未成年人購置不動產,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訂約後30日內,主動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或證明未成年人是以自有財產出資購買。
官員指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如果不能確實證明用於支付的款項,是本人所有的話,將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
舉例來說,張同學今年17歲,假設張同學有天看房並正式簽約,成交價為5,000萬元,張同學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就有義務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官員表示,除非這家人能證明,這筆款項確實是張同學本人所有,如張爸、張媽每年都有定額贈與部分現金,提出存摺紀錄證明,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後,才可以免去課徵贈與稅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