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2-11-09陸祭減稅福利 台商停看聽
- 2022-10-19在陸台商避踩五政治紅線
- 2022-10-13中國官宣! 金稅四期將於2022年底開發完成
- 2022-09-22標普降評陸四大國有AMC
- 2022-09-15陸推轉讓定價協管 台商利多
- 2022-04-26兩岸所得 合併計算綜所稅
- 2020-02-10台商復工 成本計算三個注意
- 2020-02-07中國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20-02-06中國廣東省稅務局政策解讀:疫情防控可以享受哪些稅收政策?
- 2020-02-06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1.2
兩岸經商
04-262022
兩岸所得 合併計算綜所稅
2022-04-26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報稅季將至,財政部提醒,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屬於海外所得,而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合併計算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而為避免重複課稅,在大陸已繳稅款,可在限額內自應納稅額扣抵。
往年常有納稅人將大陸所得錯誤申報成海外所得,財政部表示,納稅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若有屬大陸所得,應將所得發生的處所名稱、地址、所得額詳細填列,並在綜合所得額中計算稅額。
而如果已經在大陸繳過稅了,可以在申報台灣這邊的綜所稅時扣抵,不過扣抵有規定限額,不得超過加計大陸地區所得後,依台灣適用稅率計算所增加的應納稅額。
舉例來說,甲君加入大陸地區所得後,應納稅額為5萬元,而不含大陸地區所得的話,稅額則是4.5萬元,前後相差5,000元,就是可扣抵稅額上限。
報稅季將至,財政部提醒,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屬於海外所得,而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合併計算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而為避免重複課稅,在大陸已繳稅款,可在限額內自應納稅額扣抵。
往年常有納稅人將大陸所得錯誤申報成海外所得,財政部表示,納稅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若有屬大陸所得,應將所得發生的處所名稱、地址、所得額詳細填列,並在綜合所得額中計算稅額。
而如果已經在大陸繳過稅了,可以在申報台灣這邊的綜所稅時扣抵,不過扣抵有規定限額,不得超過加計大陸地區所得後,依台灣適用稅率計算所增加的應納稅額。
舉例來說,甲君加入大陸地區所得後,應納稅額為5萬元,而不含大陸地區所得的話,稅額則是4.5萬元,前後相差5,000元,就是可扣抵稅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