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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3-232020
營所稅申報 常見五大錯誤
2020-03-23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今年5月公司除了申報去年所得外,也要申報2018年未分配盈餘,而今年申報2018年的未分配盈餘稅率也已從10%降到5%。此外,過往常見各種申報錯誤或漏報狀況,稅局整理出五大錯誤,提醒企業報稅時留意。
台北國稅局表示,去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及2018年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自今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常見的申報錯誤包括短漏報收入、漏計查定課徵銷售額、十年盈虧互抵計算錯誤、逾期繳納、可扣抵稅額計算錯誤等。
首先,國稅局指出,最常被短漏報的收入,像是保險理賠、海關退稅、銀行利息收入以及各項補助款等。舉例來說,若公司購買符合減徵貨物稅規定的節能家電,取得退稅款,這筆款項也要記得列報為收入,申報當年度營所稅。
第二種錯誤是漏計查定課徵銷售額,國稅局表示,這種狀況主要是發生在,小規模營業人在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時,常常會在申報該年度營所稅時,忘了加計還是小商家時的查定課徵銷售額,導致漏稅。
第三則是常見的十年盈虧互抵規定適用錯誤。國稅局表示,依規定,公司必須當年度有純益才能列報虧損扣除額,若一般所得稅課稅所得為虧損,就不能再列報前十年虧損。
第四則為逾期繳納。國稅局提醒,雖然超過繳納期限兩天內繳稅者,不會另外加徵滯納金,但仍屬逾期繳納,一樣會影響自身權益,例如將無法適用擴大書審,提醒納稅人仍應在法定期限內繳稅,若繳稅有困難,則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延繳或分期。
最後則是可扣抵稅額計算錯誤。國稅局表示,為了避免重複課稅、一隻牛剝兩層皮,在國外已繳納的所得稅,可在限額內扣抵國內所得稅,不過常見公司申報錯誤,直接以國外收入計算可扣抵稅額,正確算法應要先減除相關成本後再計算。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今年5月公司除了申報去年所得外,也要申報2018年未分配盈餘,而今年申報2018年的未分配盈餘稅率也已從10%降到5%。此外,過往常見各種申報錯誤或漏報狀況,稅局整理出五大錯誤,提醒企業報稅時留意。
台北國稅局表示,去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及2018年未分配盈餘申報期間,自今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常見的申報錯誤包括短漏報收入、漏計查定課徵銷售額、十年盈虧互抵計算錯誤、逾期繳納、可扣抵稅額計算錯誤等。
首先,國稅局指出,最常被短漏報的收入,像是保險理賠、海關退稅、銀行利息收入以及各項補助款等。舉例來說,若公司購買符合減徵貨物稅規定的節能家電,取得退稅款,這筆款項也要記得列報為收入,申報當年度營所稅。
第二種錯誤是漏計查定課徵銷售額,國稅局表示,這種狀況主要是發生在,小規模營業人在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時,常常會在申報該年度營所稅時,忘了加計還是小商家時的查定課徵銷售額,導致漏稅。
第三則是常見的十年盈虧互抵規定適用錯誤。國稅局表示,依規定,公司必須當年度有純益才能列報虧損扣除額,若一般所得稅課稅所得為虧損,就不能再列報前十年虧損。
第四則為逾期繳納。國稅局提醒,雖然超過繳納期限兩天內繳稅者,不會另外加徵滯納金,但仍屬逾期繳納,一樣會影響自身權益,例如將無法適用擴大書審,提醒納稅人仍應在法定期限內繳稅,若繳稅有困難,則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延繳或分期。
最後則是可扣抵稅額計算錯誤。國稅局表示,為了避免重複課稅、一隻牛剝兩層皮,在國外已繳納的所得稅,可在限額內扣抵國內所得稅,不過常見公司申報錯誤,直接以國外收入計算可扣抵稅額,正確算法應要先減除相關成本後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