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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5-252021

會計師教你兩招節稅 善用分離課稅+海外所得

2021-05-25    經濟日報 / 記者 徐碧華 / 即時報導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王瑞鴻提供兩招節稅手法,善用分離課稅的利息所得,以及善用海外所得。兩招所用的心法相同,都是將應稅所得轉換為免稅所得或稅負較輕的所得。

第一招是適用於適用利息所得較高、綜所稅率較高的族群。王瑞鴻說,個人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利息所得以及投資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所分配之信託利益是按10%分離課稅,但無法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所以,當個人綜所稅稅率超過12%者,選擇將資金投入債券市場或REITs,不僅殖秉率會高於銀行定存,另一方面,相關利息及信託利益也僅須繳納10%之所得稅。

第二招是善用海外所得。王瑞鴻舉例,某甲全年所得淨額是500萬元,另外有500萬元的
股利所得,該股利所得來自台灣公司還是境外公司,稅負差異足足有140萬元。來自境內,適用28%的分離課稅稅率,繳稅140萬元;來自境外,有670萬元的最低稅負制免稅額,還達不到課稅標準。這時,納稅人可以選擇境外公司。

王瑞鴻提醒,獲配境外公司股利仍需繳納所得來源國的相關稅負,因此,可選擇投資股利所得當地不課稅的公司。

但是,若累進稅率在5%的納稅人,王瑞鴻指出,可選擇直接投資台灣的公司,因為即便獲配股利,仍需按5%計算所得稅,而同時卻享8.5%的抵減稅額。藉此方式,不僅無須繳納相關稅負,額外還可以創造出3.5%的抵減稅額以抵稅或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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