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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232021

用發票前查定營業額 隔年報營所稅須納入

2021-07-23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小商號因為營業額達標,須改用
統一發票之後,也多了營所稅申報義務,高雄國稅局表示,此類商號老闆們要注意,隔年申報營所稅時,要把使用發票之前,「由國稅局查定的營業額,納入申報所得稅。」

黃先生為某商號負責人,去年1月到11月之間,該商號原本都是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但是該商號因為營業額達到使用統一發票的標準,於去年12月開始使用統一發票,黃先生就有了疑問,這樣報稅時需注意什麼?

官員表示,通常小規模營利事業並不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但如果在單一年度中,從小規模營業人身分,改為統一發票營業人,就開始有申報營所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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