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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5-272020

夫妻互贈房屋 要繳契稅

2020-05-27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夫妻之間轉讓財產要注意,雖然大部分的夫妻贈與並不課
贈與稅,唯有贈與房屋時並不是完全免稅,而是仍然有報繳契稅的義務。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很多民眾贈與房屋後會向稅務局反應,明明夫妻間贈與不課徵贈與稅,而且贈與土地時,也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贈與房屋時,卻會被要求繳納契稅。

官員表示,依據《契稅條例》規定,凡是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上述移轉情形都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其中贈與移轉所適用的稅率,是以房屋契價的6%來計算。官員指出,配偶贈與雖然在稅法上有許多免稅規定,但其實在契稅方面,並沒有配偶間贈房免徵規定,所以配偶間相互贈與房屋,仍應報繳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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