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4-03-18稅籍變更 須先繳清稅款
- 2024-03-18北市查地價稅籍 瞄準自用宅
- 2024-03-17阿公立遺囑規畫千萬財產 子女好心一動作死後變廢紙
- 2024-03-06公司辦扣繳 留意三類疏漏
- 2024-03-06進口貨以預估發票報關 應於報單主動填報聲明
- 2024-03-05贈與稅申報 留意兩大誤區
- 2024-03-05轉移財產避稅 可能遭假扣押
- 2024-03-04新聞中的法律/CFC信託課稅 盯三重點
- 2024-03-033千萬買農地想圓夢 發現這事超傻眼「只能種不能住」
- 2024-03-01應付款未付 留意請求權時效
稅務法務
03-012024
應付款未付 留意請求權時效
2024-03-01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公司若有應付款項,在尚未給付前已超過請求權時效,應在時效消滅年度轉列為其他收入,後續實際給付款項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高雄國稅局舉例,近日查核甲公司營所稅結算申報案,帳載應付帳款600餘萬元,包含一筆進貨應付款100萬元,尚未支付,由於這筆貨款已超過民法規定的兩年請求權時效,依規定,應付卻未付金額應轉列為當年度其他收入。甲公司因此被國稅局調增課稅所得額,補徵營所稅20萬元。
國稅局表示,民法規定,商人、製造人等所供給的商品及產物代價請求權時效為兩年。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時,要留意如有超過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的應付款項,應在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等到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5月報稅季將至,在辦理結算申報時,應自行檢視應付未付款是否有超過請求權時效,以免因不符規定遭補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公司若有應付款項,在尚未給付前已超過請求權時效,應在時效消滅年度轉列為其他收入,後續實際給付款項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高雄國稅局舉例,近日查核甲公司營所稅結算申報案,帳載應付帳款600餘萬元,包含一筆進貨應付款100萬元,尚未支付,由於這筆貨款已超過民法規定的兩年請求權時效,依規定,應付卻未付金額應轉列為當年度其他收入。甲公司因此被國稅局調增課稅所得額,補徵營所稅20萬元。
國稅局表示,民法規定,商人、製造人等所供給的商品及產物代價請求權時效為兩年。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時,要留意如有超過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的應付款項,應在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等到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5月報稅季將至,在辦理結算申報時,應自行檢視應付未付款是否有超過請求權時效,以免因不符規定遭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