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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5-212021

幼兒園員工疫情期間未出勤 仍應給薪

2021-05-21    經濟日報 / 記者 江睿智 / 台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緊急宣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配合「停課」,學生不到補習班或安親班上課,究竟雇主要不要發給員工薪水?勞動部昨(20)日表示,勞資視情況協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經詢問教育部,教育部表示,安親班恐無法遠距教學,部分補習班也做不到遠距教學,因此安親班或補習班需要多少員工出勤,由業者決定。

黃維琛表示,在此情況下,若能進行遠距教學補習班,員工和老師照常出勤,雇主工資要照給;而像安親班或無法遠距教學的補習班,可能不需要所有員工出勤。對於不用出勤勞工是否給薪,就要由勞資協商。換言之,雇主可以不給薪。

至於學校和幼兒園情況又不一樣。黃維琛表示,因為教育部有要求學校和幼兒園仍必須部分開放,讓無法請假照顧的家長將幼童送到學校和幼兒園,儘管只需要少數人員出勤,多數人員可不出勤,且學校和幼兒園並不退還家長學雜費和註冊費,雇主並不會因此產生營運損失,在此情況下,對於未出勤員工,雇主仍應給薪。

隨全國防疫升級至第三級,政府下令部分行業、如八大行業及休閒娛樂場所立即關閉,因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是否給薪,由勞資協商,換言之雇主可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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