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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5-172023

試算暫繳 免納CFC投資收益

2023-05-17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每年9月應辦理
營所稅暫繳申報,財政部今(18)日將發布解釋令,公司若採「試算暫繳」,在計算暫繳稅額時,可免試算CFC(受控外國公司)投資收益。

營所稅暫繳申報是讓企業在9月時先報繳當年度部份所得稅,除有利國庫調度,也避免企業隔年5月須一次負擔大額稅款,壓力過重。計算稅額方式分為「一般暫繳」及「試算暫繳」。

一般暫繳是依照上年度營所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作為暫繳稅額;試算暫繳則以當年度前六月營業收入總額,按當年度營所稅率試算暫繳稅額,須符合會計帳冊簿據完備等條件才能適用。

賦稅署副署長李雅晶昨(17)日表示,營利事業今年9月辦理暫繳時會產生一個疑問:CFC制度自今年度上路,若採試算暫繳,CFC投資收益是否也要一併試算、計算暫繳稅額?答案是不用。

李雅晶解釋,由於營利事業CFC制度的各項適用要件及所得計算,是以全年度資料為基礎,例如股權控制比率、豁免條件、CFC當年度盈餘等,很難在年度中就判斷境外關係企業是否屬於CFC、是否應認列投資收益。

因此為簡化行政作業,降低企業遵循成本,財政部核釋,公司選擇試算暫繳時,免依CFC規定試算投資收益。

而若採一般暫繳,則相對單純,直接以今年5月申報去年度營所稅的半數計算暫繳稅額即可,無須考量所得特性。

財政部統計,去年營所稅暫繳案件共約25萬件,排除多數免辦理申報、直接繳庫案件後,採一般暫繳者約1.4萬件,採試算申報者約116件。

此外新冠肺炎期間,財政部自2020年起連續三年提供紓困措施,若公司受疫情影響可申請免辦暫繳,賦稅署坦言,紓困振興條例實施至6月30日,今年再提供暫繳紓困的機率不大,不過仍會持續觀察、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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