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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092021

被併新創股東 所得稅可緩課

2021-07-09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雖然受到疫情影響,不過《企業
併購法》修正案已經幾乎底定,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未來修正提供被併購新創事業的股東,所得稅得以緩課五年的措施,預期這項新制有利於提高新創參與併購意願,加速市場創新發展。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協理丁英泰指出,企併法修正草案已經通過行政院審查,雖目前因疫情影響,立法進度可能延宕,但本次企併法大修,仍備受各界關注。

丁英泰表示,本次修法對於被併購方的股東,給出若干保障措施,尤其是提供新創公司個人股東,其股利所得得以緩課,這項租稅優惠可望提升原股東參與併購的意願。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如果買方提出的價格,高於被併購方股東原本的出資額時,丁英泰表示,其差額必須列報為股利所得。

丁英泰指出,這樣的制度設計,讓新創公司被併購時,新創個人股東要面臨很重的綜合所得稅負擔,因而降低其參與併購的意願,本次修法草案規定,新創公司個人股東得申請緩課,於併購後五年再就股利所得課稅,以降低所得稅的負擔,不致於成為個人股東參與併購的阻礙,可說是市場一大利多。

即便不是新創公司,丁英泰表示,目前的企併法草案也要求,參與併購的公司,新增在
股東會前進行相關資訊揭露的義務,讓股東們的資訊請求權獲得更大的保障;即便是反對併購的股東,也有權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以確保其議價能力。

丁英泰表示,本次企併法修法通過將促進我國資本市場之活絡,提醒企業密切注意相關修法動態,並及早規畫未來的併購法律程序、租稅優惠等適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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