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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4-262022

貨物法拍免補稅 仍會寄稅單

2022-04-26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針對營業人貨物遭拍賣的
營業稅課徵作業,財政部近期修正相關要點並發布新解釋令,即使拍賣貨物已足夠抵繳營業稅,不須另外補徵稅款時,國稅局仍會填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營業人,以保障營業人提起行政救濟的權利,新規7月1日上路。

商家貨物被法院或海關拍賣,仍要課徵營業稅。實務上,若拍賣貨物所得價款已足夠抵繳營業稅時,過去國稅局就不會再寄發稅單,然而當營業人不服,想提出行政救濟時,手中卻無任何稅單可作為依據。因此財政部修正相關規定,即使拍賣後不須再補徵稅額,國稅局仍會發出核定稅額通知書。

現行法院行政執行機關及海關拍賣貨物課徵營業稅作業要點中,僅明確規範加值型營業人(按5%稅率計稅)案件之計稅方式,此次法規調整將小規模營業人也納入要點、解釋令中,相關案件不必再回去翻營業稅法,就能從要點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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