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3-03-16房、地所有權分屬兄弟 不適用自住用地稅率
- 2023-03-15外人在台報稅 留意兩重點
- 2023-03-15股票轉讓未繳稅 將選案查核
- 2023-03-15應付未付帳款 轉列其他收入
- 2023-03-15農地贈與非法定繼承人 要稅
- 2023-03-14小商家導入行動支付 享優稅
- 2023-03-14「台版肥咖條款」執行三年 今年起運用資料評估逃漏稅風險
- 2023-03-14營業稅申報 盯六大違章樣態
- 2023-03-14土地使用補償 列報其他所得
- 2023-03-14夫妻互贈土地 要稅
稅務法務
03-162023
房、地所有權分屬兄弟 不適用自住用地稅率
2023-03-16 經濟日報 / 記者 陳姿穎 / 台北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來電詢問,哥哥、弟弟分別受贈取得房屋及其基地坐落土地,土地是否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定義的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上的建築改良,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為限,另外還需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好戶籍登記,且無出租、無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
因此,如果房屋由哥哥取得所有權,土地由弟弟取得所有權,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即使土地所有權人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該筆土地仍與規定不符,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來電詢問,哥哥、弟弟分別受贈取得房屋及其基地坐落土地,土地是否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定義的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上的建築改良,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為限,另外還需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好戶籍登記,且無出租、無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
因此,如果房屋由哥哥取得所有權,土地由弟弟取得所有權,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即使土地所有權人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該筆土地仍與規定不符,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