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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4-272023

車輛轉售他人 須辦過戶

2023-04-27    經濟日報 / 記者 陳姿穎 / 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民眾林先生來電詢問,去年將車輛轉賣給親戚,但還是一直收到稅單及
罰單,該如何處理。

稅務局官員表示,車輛轉售他人,應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如未完成過戶登記,即使買賣雙方簽立讓渡書,完成交車付款手續,稅捐稽徵機關仍會依據監理機關的車籍資料向原車主課徵使用
牌照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說明,民眾常以為買賣車輛,只要買方付款、賣方交車,買賣手續即完成,但實務上常發生買賣雙方沒有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的情形,雖然原車主已交車,但使用牌照稅仍會向原車主課徵,日後如果有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應處罰鍰的情事時,仍會以原車主為處罰對象。

因此,提醒民眾,使用牌照稅是以監理機關的車籍資料為課稅依據,車輛買賣務必和買方一同前往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確保自己的權益,以免日後收到
新車主違規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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