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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9-102020

華為禁令三紅線 台企當心

2020-09-10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美國發布
華為禁令,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昨(9)日提出分析表示,禁令有三大重點,分別針對交易對象、產品及交易範圍都作出限制,尤其是半導體產業必須密切關注。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張家健表示,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對於華為的制裁禁令,即將在9月15日正式全面生效,台企在貿易戰的大環境下,也很難置身事外。

張家健指出,根據美方要求,若台廠知悉交易客戶是美國的禁止對象,不論是直接購買方、中間人、最終收貨方或是最終使用者,台企都不能在沒有取得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口、再出口或轉運受限制產品。

其次在交易範圍方面,美方限制也扣連著對交易對象的限制,就算台廠的產品不是直接供華為所用,但如果台廠明知自己的產品,將成為華為及關係企業產品的任何零件、部件或設備,那也不得在沒有取得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口給華為。

最後,針對交易產品的限制,根據美國的新規定,包括美國生產的產品、他國生產但使用美國技術的產品、他國生產但廠房已使用美國技術的產品,廠商也必須先取得美方許可證,才能和華為等限制名單企業交易,否則可能會遭行政裁罰、刑責,甚至最糟的貿易制裁。

美國對華為的動作最早從去年開始,當時僅先將華為及關係企業列入美國出口管制清單,禁止美企與華為做生意,但是對於他國企業的影響就沒那麼大,原本以為台廠反而可能有轉單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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