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2-01-25捐款宮廟 留意報稅規定
- 2022-01-25居家辦公 不得片面減薪
- 2022-01-24新聞中的法律/美採購國產化規定趨嚴
- 2022-01-24年終逾86,001元 須扣5%稅款
- 2022-01-24法人股東領董監酬勞 要稅
- 2022-01-20營所稅紓困資格放寬 59萬家中小企業可適用
- 2022-01-19基本生活費19.2萬 不必課稅
- 2022-01-19列報扶養親戚 須共同生活
- 2022-01-19放寬節稅條件 納保官出力
- 2022-01-18台英租稅協定修約三重點 今年元旦起適用
稅務法務
01-252022
居家辦公 不得片面減薪
2022-01-25 經濟日報 / 記者 楊文琪 / 台北報導
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不少事業單位開始實施居家辦公等分流措施,降低員工染疫風險,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昨(24)日提醒,雇主仍應核實記載在家辦公勞工之出勤紀錄,且不得單方片面調降薪資,若有未全額給付工資,恐涉違法情事。
陳信瑜表示,居家辦公勞工雖未直接到公司工作,但居家工作仍是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雇主仍有置備出勤紀錄之義務,記錄勞工工作時間。如果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的事實,老闆也要依法給付加班費。
雇主可利用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例如: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之工具。
陳信瑜說,事業單位實施居家辦公期間也應該維持原來的薪資水準,不得片面調降勞工薪資,若有未全額給付工資恐涉違法的情事。
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不少事業單位開始實施居家辦公等分流措施,降低員工染疫風險,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昨(24)日提醒,雇主仍應核實記載在家辦公勞工之出勤紀錄,且不得單方片面調降薪資,若有未全額給付工資,恐涉違法情事。
陳信瑜表示,居家辦公勞工雖未直接到公司工作,但居家工作仍是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雇主仍有置備出勤紀錄之義務,記錄勞工工作時間。如果勞工有延長工作時間的事實,老闆也要依法給付加班費。
雇主可利用電腦資訊或電子通信設備協助記載,例如: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之工具。
陳信瑜說,事業單位實施居家辦公期間也應該維持原來的薪資水準,不得片面調降勞工薪資,若有未全額給付工資恐涉違法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