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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9-252019

財團法人免稅標準 分級管理

2019-09-25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法》修法過後,
財政部也訂定財團法人免稅標準分級管理制度,針對年收入較高的財團法人,要求較高比例的公益支出,不過由於對財團法人衝擊大,尚須銜接時間,目前仍待行政院公告才會上路。

近年財團法人避稅問題受到關注,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將財團法人健全化,財政部也提出「教育文化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標準,將財團法人做分流管理,但據了解,由於民間反彈大,目前暫緩實施,仍待行政院公告。

依據新版免稅標準,若年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的機關團體,與創設目的相關的公益支出不得低於80%,才可免稅;年收入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者,公益支出則至少要70%;年收入5,000萬元以下者,則比照現行規定,公益支出不得低於60%。

舉例來說,某機關團體若年收入為10億元,其與創設目的相關的公益支出就必須達6億元,才可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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