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30.31.32.33.34

稅務法務
07-112023

積欠稅捐 得申請分期繳納

2023-07-11    經濟日報 / 記者 陳姿穎 / 台北報導

台北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如果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提出分期繳納申請。

國稅局官員說明,欠稅案件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辦理分期繳納,該分署在徵得移送機關同意並審酌申請事實後,可以核准其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期限繳納者,執行分署除可以廢止原核准的分期外,並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公司因逾期未繳納202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500萬元,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負責人A先生向該局反映,因受
疫情影響,公司營收驟減,一次繳納稅款確有困難,希望能分期繳納;在國稅局協助下,檢具文件提出分期繳納等清償方案,經核准後,得以分期繳納稅款。

 

各地區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