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1-06-21贊助客戶出國研討 列交際費
- 2021-06-21國有不動產租金減收兩成延長到明年6月 19.5萬戶受惠
- 2021-06-18過世前二年贈與配偶 列遺產
- 2021-06-18報遺產稅 兩扣除額別漏失
- 2021-06-17企業投資KY股 配息要課稅
- 2021-06-17基金會獲配股利 須列報
- 2021-06-17長居國外 地價稅優惠恐取消
- 2021-06-16移轉訂價報告 月底前備妥
- 2021-06-16網路商家收取運費 要稅
- 2021-06-16境外資金匯回 趕搭末班車
稅務法務
06-212021
國有不動產租金減收兩成延長到明年6月 19.5萬戶受惠
2021-06-21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今(21)日表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止,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兩成的紓困措施,也一併延長至明年6月底,包括國產署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土地的經營權利金及地租也都比照辦理。
國產署表示,為減輕民眾負擔,針對國產署經管出租、委託經營及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繳租金、經營權利金及地租(以下合稱非公用租金)減收兩成;其他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辦理收益應收之租金或利用費,財政部已函請各管理機關自行斟酌個案情形減收成數或緩收。
國產署表示,這次非公用租金減收措施延長一年,期間受益合法使用人約19萬5千餘戶,減租金額約新台幣7.57億元,由該署各分署(辦事處)主動辦理,無須合法使用人提出申請。
國產署表示,合法使用人除可適用上開租金紓困措施外,倘符合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訂定紓困、補貼或振興措施之條件,亦可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合法使用人如對上開非公用租金紓困措施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該署各分署諮詢窗口。
至其他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規定(含國有財產法規定)出租案件,截至今年6月18日,累計租金減免約1.98萬戶,新臺幣約6.24億元。民眾如對國有公用不動產租金紓困措施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不動產管理機關洽詢。
財政部國產署今(21)日表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止,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兩成的紓困措施,也一併延長至明年6月底,包括國產署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土地的經營權利金及地租也都比照辦理。
國產署表示,為減輕民眾負擔,針對國產署經管出租、委託經營及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繳租金、經營權利金及地租(以下合稱非公用租金)減收兩成;其他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辦理收益應收之租金或利用費,財政部已函請各管理機關自行斟酌個案情形減收成數或緩收。
國產署表示,這次非公用租金減收措施延長一年,期間受益合法使用人約19萬5千餘戶,減租金額約新台幣7.57億元,由該署各分署(辦事處)主動辦理,無須合法使用人提出申請。
國產署表示,合法使用人除可適用上開租金紓困措施外,倘符合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訂定紓困、補貼或振興措施之條件,亦可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合法使用人如對上開非公用租金紓困措施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該署各分署諮詢窗口。
至其他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規定(含國有財產法規定)出租案件,截至今年6月18日,累計租金減免約1.98萬戶,新臺幣約6.24億元。民眾如對國有公用不動產租金紓困措施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不動產管理機關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