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225.226.227.228.229

稅務法務
06-162020

在國內提供外商服務 不適用外銷免稅條款

2020-06-16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國內不少企業專攻海外市場,
外銷商品及服務通常可免營業稅,但有例外情況,台北國稅局提醒,部分外商若來台設點或舉辦活動,請國內營業人提供服務時,就不適用外銷免稅條款。

台北國稅局指出,譬如專攻海外市場的設計公司,通常幫國外客戶完成設計案並取得外匯收入,屬於外銷勞務,因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可適用營業稅零稅率,而且也不用開立統一發票。

官員指出,國內企業適用外銷零稅率的主要型式,即在國內提供服務,但客戶是在國外使用,就視為外銷勞務,包括設計案、軟體授權等,都是常見的勞務外銷型態。

有些外商可能會採購服務之後,但是就地在台灣使用服務,這種情況就不適用外銷零稅率條款。

各地區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