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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8-182020

台商大陸賣地 統統要繳契稅

2020-08-18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7)日提醒,
台商若出售中國大陸部分廠房及土地,須留意中國大陸稅法規定更新,契稅徵收標的將從國有地放寬到所有土地型態,過去部分土地交易可能免報繳契稅,現在已經被納入課稅範圍。

勤業眾信會計師徐曉婷表示,近來許多台商調整供應鏈配置,選擇撤離大陸;處分大陸資產,很可能涉及買賣或贈與不動產的行為,就會落入大陸契稅的課稅範圍。

雖然契稅名義上是買方要繳,但實務上常會被轉嫁到售價當中,因而讓想賣土地的台商也被課稅。

徐曉婷表示,日前人大會議才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修正案,大陸契稅法規雖運作已久,但很多近年新增的內容,都是以稅務通知等方式公告,並未明文寫在法令當中,此次修正將許多規定明確化,並擴大契稅的課稅範圍。

台資企業會面臨契稅的議題,主要是以土地作價投資、作價償還債務等二類情況為主。

徐曉婷表示,以往只有上述兩種樣態的國有土地交易,才有被課稅的風險,但大陸本次修法後,取消國有地這項限制,即多數土地皆已納入課稅範圍。

徐曉婷表示,新法規將從2021年9月1日起上路施行,其他諸如稅率、減免政策等,皆與現行規定一致;不過申報方式會更便利,原本舊法須先申報、後繳稅,新法則規定報繳作業統一須土地移轉登記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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