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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2-172020
物價穩 綜所稅免稅額不調
2020-12-17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6)日公告,110年度綜所稅、所得基本稅額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皆維持不變,也就是說,綜所稅免稅額仍維持每人8.8萬元、標準扣除額也維持12萬元,個人最低稅負制免稅額也維持670萬元,後年報稅適用。
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就會按上漲程度調整;至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則依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也按上漲程度調整。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表示,由於110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前述應行調整標準,因此均未調整,各項免稅額、扣除額等皆與109年度維持不變,2021年報稅時適用。
財政部昨(16)日公告,110年度綜所稅、所得基本稅額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皆維持不變,也就是說,綜所稅免稅額仍維持每人8.8萬元、標準扣除額也維持12萬元,個人最低稅負制免稅額也維持670萬元,後年報稅適用。
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就會按上漲程度調整;至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則依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也按上漲程度調整。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表示,由於110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前述應行調整標準,因此均未調整,各項免稅額、扣除額等皆與109年度維持不變,2021年報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