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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3-292021

房地合一2.0立院初審通過 施行日期保留朝野協商

2021-03-29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即時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9)日審查《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房地合一2.0),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順利且快速通過財委會初審。其中外界討論最多的取得時間回溯至2016年,也無異議順利通過;不過針對實施日期,由於藍綠立委對於要修法後立即實施、或是由行政院定之,仍有不同意見,施行日期(所得稅法第126條)保留黨團協商。

針對實施日期,政院版草案是由行政院定之,但國民黨團堅持,應總統公布後立即上路,避免造成不要逃亡潮,反而造成房市動盪不安;不過民進黨立委、
財政部認為,實價登錄2.0是7月1日上路,希望保留彈性,讓行政院視實際房市發展、配套等整體情況來衡量。

國民黨團認為,若由行政院定之,恐遙遙無期;但民進黨團認為,居住正義是社會共識,執政黨絕對不會拖延。最後經過討論,朝野同意此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

因應近期房地產市場升溫,部分地區不當炒作房地產,財政部祭出房地合一修法,共四大重點。

首先是延長短期交易時間,兩年內出售就要適用45%稅率,逾兩年、未逾五年適用35%稅率;其次將營利事業納入房地合一差別稅率,最高也是45%;第三則是納入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也要適用房地合一稅;最後則是修正房地合一成本計算中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防堵避稅行為。

財政部拋出房地合一2.0修法後,外界討論聚焦是否「回溯」。根據行政院版草案第4條之4,在取得時間方面,是回溯至2016年取得案件就適用房地合一稅,今日在財委會審查過程中,跨黨派立委對於取得時間回溯無任何意見,順利通過。

其餘多數條文,幾乎都照行政院版本通過,僅所得稅法第24條之5,針對境內法人納入房地合一差別稅率部分,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案新增兩條排除條款,第一是財政部公告之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五年以下房地,稅率20%;第二是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五年內完成並銷售房地者,稅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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