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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2-042021

網售年菜月銷逾8萬 須辦稅籍

2021-02-04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今年防疫考量,外送、外帶
年菜商機大,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發現許多賣家本身無實體店面,而是利用網路、外送平台銷售年菜,提醒賣家們留意,就算只做年菜檔期,只要銷售額在一個月內突破8萬元,就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為迎接即將到來的農曆新年,官員表示,年貨及年菜都是明星商品,但是跟一般有實體店面的賣家不同,網路、外送平台上的賣家,許多其實沒有實體店面,這類賣家就要留意營業稅稅籍的起徵點規定,如果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以上,就要依規定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官員表示 ,以前財政部是以連續六個月的營業額平均達起徵點,才會要求賣家設立稅籍,不過自從去年初財政部公布新規後,現在只要單月銷售額達起徵點,就應向國稅局設立稅籍。

官員強調,銷售金額的計算,要以所有銷售平台合計為準,賣家如果同時運用Facebook、LINE、外送平台或是任何自架網站銷售,月銷售額應全部加總計算,舉例而言,假設張先生今年1月在蝦皮購物銷售貨物6萬元、雅虎購物銷售貨物4萬元,那麼他的月銷售額就是10萬元,已達營業稅起徵點,應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官員指出,有些賣家可能專攻新春檔期,因此在1、2月期間的銷售額特別高,超過營業稅起徵點,建議仍要向國稅局進行申報,否則若未設稅籍被國稅局查獲,將依漏稅程度進行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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