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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2-262023
基本生活費、伙食費免稅額調高 2024年5月報稅適用
2023-12-26 中央社 / 台北26日電
財政部今天公布2024年11大便民新制,包括調高綜所稅每人基本生活費至新台幣20.2萬元,預估235萬戶受惠,財部並上調員工伙食費免列入薪資所得額度至3000元等,均自2024年5月報稅適用。
財政部公告明年11大利民措施,首先,關鍵原物料降稅延長至2024年3月底止,包含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調降汽油、柴油及卜特蘭一型水泥貨物稅;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有望減輕業者營運負擔,緩和民生物資上漲壓力。
第2,綜合所得稅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9.6萬元調高至20.2萬元,自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預估受益戶數達235萬戶,減稅利益達189億元。
第3,自2023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自每人每月2400元上調至3000元,自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第4,2023年度營利事業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的基本所得額金額及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的金額,由50萬元上調至60萬元,自2024年5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適用。
第5,財政部調高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自2024年以後發生繼承案件適用。
在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方面,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具調高至100萬元、被繼承人職業上的工具調高至56萬元。
各項扣除額方面,配偶扣除額調高至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至693萬元;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喪葬費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
第6,財政部調高2024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預估受益戶數達662萬戶,減稅利益為175億元,2025年5月申報適用。
其中,綜所稅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者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也分別按物價指數上漲幅度調整。
第7,2024年度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門檻及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金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金額由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自2025年5月申報2024年綜所稅適用。
第8,財政部調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並將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並自2025年5月申報2024年綜所稅適用。
其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年齡至6歲,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1名子女扣除額由現行12萬元提高至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加成50%,即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適度減輕所有育兒家庭經濟負擔,預估67萬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約23億元。
房租支出則由原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申報戶無論採標準或列舉扣除,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而需租屋自住,所支付租金減除政府補助得列報特別扣除,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上限由現行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財部並訂有排富條款,當年度綜所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不適用。估計政策有46萬戶至102萬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約32億元至71億元。
第9,財政部精進綜所稅網路申報附件上傳服務,每戶附件上傳總容量由10MB提高至15MB,並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新增入口點,開放時間比照紙本附件遞送期限至申報屆滿後10日且遇假日順延,自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第10,自2024年1月1日起,財政部開放營利事業得使用信用卡繳納營利事業相關自繳類稅款、綜所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款。
第11,自2024年1月1日起,財政部開放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稅款得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
財政部今天公布2024年11大便民新制,包括調高綜所稅每人基本生活費至新台幣20.2萬元,預估235萬戶受惠,財部並上調員工伙食費免列入薪資所得額度至3000元等,均自2024年5月報稅適用。
財政部公告明年11大利民措施,首先,關鍵原物料降稅延長至2024年3月底止,包含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調降汽油、柴油及卜特蘭一型水泥貨物稅;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有望減輕業者營運負擔,緩和民生物資上漲壓力。
第2,綜合所得稅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9.6萬元調高至20.2萬元,自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預估受益戶數達235萬戶,減稅利益達189億元。
第3,自2023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自每人每月2400元上調至3000元,自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第4,2023年度營利事業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的基本所得額金額及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的金額,由50萬元上調至60萬元,自2024年5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適用。
第5,財政部調高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自2024年以後發生繼承案件適用。
在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方面,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具調高至100萬元、被繼承人職業上的工具調高至56萬元。
各項扣除額方面,配偶扣除額調高至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至693萬元;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喪葬費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
第6,財政部調高2024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預估受益戶數達662萬戶,減稅利益為175億元,2025年5月申報適用。
其中,綜所稅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者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也分別按物價指數上漲幅度調整。
第7,2024年度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門檻及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金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金額由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自2025年5月申報2024年綜所稅適用。
第8,財政部調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並將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並自2025年5月申報2024年綜所稅適用。
其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年齡至6歲,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1名子女扣除額由現行12萬元提高至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加成50%,即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適度減輕所有育兒家庭經濟負擔,預估67萬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約23億元。
房租支出則由原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申報戶無論採標準或列舉扣除,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而需租屋自住,所支付租金減除政府補助得列報特別扣除,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上限由現行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財部並訂有排富條款,當年度綜所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不適用。估計政策有46萬戶至102萬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約32億元至71億元。
第9,財政部精進綜所稅網路申報附件上傳服務,每戶附件上傳總容量由10MB提高至15MB,並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新增入口點,開放時間比照紙本附件遞送期限至申報屆滿後10日且遇假日順延,自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第10,自2024年1月1日起,財政部開放營利事業得使用信用卡繳納營利事業相關自繳類稅款、綜所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款。
第11,自2024年1月1日起,財政部開放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稅款得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