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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282021

幫手足扶養子女 好心親戚差點挨罰

2021-07-28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即時報導

未成年人手上握有大把
股票,扶養者申報時必須留意,台北國稅局表示,有位好心的姑姑首次列報扶養姪女,卻因為沒有完整列報受扶養者的所得資料,被視為漏報所得,差點遭到裁處罰鍰。

官員表示,有個最近才處理完畢的案件,一位好心的姑姑列報扶養已故手足留下的未成年姪女,但是國稅局發現,這位姪女當年度收到頗為大筆的
股利所得,認為姑姑沒有盡到合併申報的義務,裁處部分罰鍰。

為什麼未成年人會有這麼大筆股利所得呢?官員表示,其實是她的父母驟然過世,留下許多股票都歸入女兒名下;而姑姑一方面不便過問遺產,在申報所得時,國稅局也因首次列報,未提供所得資料,因而忽略姪女的股利所得未申報,請求國稅局從寬考量。

此案後來經由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國稅局改將這位姪女歸到奶奶名下扶養、另外申報所得稅,姑姑漏稅問題解決,得以免去罰鍰;而奶奶跟姪女合併報稅後,不只不用繳稅,最後反而還獲得退稅。

官員表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各區國稅局都要設置納保官,主動協助納稅人解決稅捐爭議、受理納稅者的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並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的諮詢與協助,民眾若遇到稅務上的疑難雜症,可請求納保官協助解決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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