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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292021

向境外電商採購 省稅有術

2021-07-29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境外
電商課稅制度已經上路多年,中區國稅局表示,我國營利事業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可留意對方能否適用租稅協定優惠,提早檢附合約書、授權書等文件申請營業利潤免稅,省下事後才辦理退稅的麻煩。

目前共有33個與我簽署全面性租稅協定的國家及地區,為避免跨國重複課稅,來自這些國家及地區的境外電商,在我國境內若無常設機構,其營業利潤只要在當地課稅即可,在台灣不會課稅。

不過這些規定不只境外電商受惠,我國營利事業與境外電商交易,通常也會擔任扣繳義務人,甚至在國際商業環境下,許多境外電商還會要求,扣繳
稅款應由我方企業負擔。我國企業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可以多留意對方適否符合適用租稅協定的資格,若能申請營業利潤免稅,對我方而言,也可少負擔一筆稅款。

扣繳義務人申請營業利潤免稅時,首先要注意的是申請文件,官員表示,儘管是我方做扣繳、辦理申請,但國稅局課稅的主體仍是對方境外電商,申請時應檢附境外電商的委任書、租稅協定國的居住者證明、所得證明,以及雙方交易合約書影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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