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20-04-26報稅季來臨…四情形 保費不能列扣
- 2020-04-26執行業務者網路報稅 三步驟
- 2020-04-24醫藥費列扣 先減除保險給付
- 2020-04-24年收20.8萬內 可免報綜所稅
- 2020-04-24斜槓族 慎防薪資遭虛報風險
- 2020-04-23高所得族股利 適合分開申報
- 2020-04-23計算海外收入 提防三錯誤
- 2020-04-23外籍人士繳稅 把握三大優惠
- 2020-04-22房屋出租押金 兩方式課稅
- 2020-04-22賣屋所得申報 兩大鬆綁
稅務法務
04-232020
外籍人士繳稅 把握三大優惠
2020-04-23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隨著國際化及政府攬才政策鼓勵下,近年來台工作的外籍人士愈來愈多,而報稅季來臨,安永稅務服務部協理陳人理提醒,依規定,外籍人士在一課稅年度內,在台居留滿183天,即為我國稅務居民,必須申報綜合所得稅及海外所得最低稅負制,不過也享有三大租稅優惠。
而外籍人士享有三大租稅優惠。首先,若一個課稅年度內,在台居留不超過90天,則境外雇主給付的報酬可以免稅,境內雇主給付的所得,如果已經扣繳,也不用再另外申報。
其次是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有一定條件限制,必須是就業服務法規定的外籍人士,課稅年度在台居留滿183天,且月薪達10萬元以上,其房屋租金、來回旅費、搬遷費、水電瓦斯費等外派福利,也可享有免稅優惠。
第三項租稅優惠,是針對因工作首度核准在台居留,從事特殊專長相關專業工作,且在受聘僱前五年內並非我國稅務居民才可適用。符合規定的外籍人士,持許可文件或就業卡影本可申請三年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