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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4-262020

企業享產創優惠 留意五點

2020-04-26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今年5月企業報稅可享產創條例兩大租稅優惠,包括智慧機械5G投資抵減、盈餘實質投資免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企業申報時掌握獎勵範圍、抵減方式、申請方式、證明文件及限制規定五大重點,建議企業妥善併用兩項優惠,省稅效果最高可達10%。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優化產業結構,鼓勵在台投資,去年增訂產創條例第10條之1智慧機械5G投資抵減及第23條之3盈餘實質投資免稅,企業今年申報2019年營所稅及2018年未分配盈餘時即可適用,但要留意相關規定。

首先,獎勵範圍各有規定。企業投資自行使用的全新智慧機械或導入5G系統的相關全新軟、硬體、技術或技術服務等,可適用10條之1;若以盈餘投資興建或購置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設備等,則適用23條之3。

第二,抵減方式方面,智慧機械投抵規定,同一課稅年度支出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可在應納營所稅額30%內享優惠。可自「抵減率5%、抵減年限一年」、「抵減率3%、抵減年限三年」中擇優適用,選定後不能變更。盈餘投資免加徵5%營所稅則以100萬元為門檻,達到門檻的實際支出金額減除補助款後,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

第三,申請方式上,智慧機械投抵是自營所稅申報開始前四個月起至申報截止日,配合今年所得稅延長繳納期限,最遲可至6月30日前申請;而盈餘投資免稅則是在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時,依據申報書格式來填報。

第四,在須檢附的證明文件方面,智慧機械投抵可附上發票、交貨證明、進口報單、租賃契約書等影本;盈餘投資免稅則是附上興建或購置契約書、財產目錄、驗收完成及付款證明等。

最後,留意限制規定,智慧機械投抵要求企業必須近三年內無嚴重違反環保、勞工、食安相關法規;而盈餘投資免稅則排除購買土地及非屬資本支出的器具與設備。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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