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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072020

勞退新制月退金 定額免稅

2020-07-07    經濟日報 / 記者 徐碧華 / 台北報導

今年開始,有6萬多勞工符合條件,有資格申領勞退新制的月退金。不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明訂軍公教領退撫的月退是免稅,但勞退新制的月退金要繳
所得稅,視為退職所得,一年的免稅額度是78.1萬元。

很多勞工提領新制月退金在即,陸續就教財政部、國稅局,經過政部官員解釋,才發現軍公教和勞工課稅權利不一樣。同屬第二層的企業
退休金,軍公教的退撫月退不必繳稅,而勞工的勞退新制月退要計算所得稅。

財政部官員說,109年綜合所得稅個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已經公布,勞退新制月退屬分批領取,今年度有78.1萬元的免稅額。算下來,月領在65,083元以下,月退金不必繳稅。勞保局官員說,今年因為從7月開始領,要月領逾12萬元才可能有退職所得,今年應該沒有什麼人會被課到稅。

至於夫妻都有領新制月退,稅負會不會增加?勞保局官員說,不會。不會併計,夫可以減除78.1萬元免稅額,開給夫扣繳憑單;妻也減除78.1萬元再開給妻扣繳憑單。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納稅人會搞不清楚是因為課稅規定不在同一部法條中。以勞工來說,同樣領月退,勞保年金是不必繳稅的,它屬於所得稅法第4條的「保險給付」;但是勞退新制的月退屬於「退職所得」,只能定額免稅。

有趣的是,同屬企業年金性質的退撫月退,卻是免課所得稅,國稅局官員指出,它訂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而公保的養老給付屬保險給付,免稅。

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9條(包括公務員、政務官、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規定,依該條例第4條規定領取之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撫卹金、撫慰金、資遣給與、中途離職者之退費及其孳息部分,免納所得稅。

勞動部勞保局官員指出,明年勞保局會開出扣繳憑單,官員特別提醒,扣繳憑單會自動減除78.1萬元的免稅額度,因為今年最多只領半年,絕大部分開出的扣繳憑單退職所得為零。但隨著年資累積,或者是把一次提領的企業舊制退休金倒入新制,未來課稅案例可能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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