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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6-022020

網路報稅 短漏報免罰

2020-06-02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包括
薪資等部分所得資料,理應可直接在國稅局查到,如果因故未如實查得,進而造成短漏報所得時。中區國稅局表示,凡是以國稅局查調所得,並透過網路申報的案件,此類短漏報所得只要補稅即可,不會額外加罰。

官員表示,納稅義務人向國稅局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透過網路辦理結算申報,如後續被調查發現,有稅局應提供而未能提供的所得資料,可以免予處罰。

官員提醒,要符合免罰標準,首先要注意的是必須用網路申報,舉例而言,有位甲君於2018年底領到A公司的員工獎金50萬餘元,但因為A公司疏失,沒有如期向國稅局申報薪資扣繳憑單,造成甲君在2019年
報稅時沒查到,因而漏報所得50萬餘元,偏偏這位甲君是以人工填寫申報書報稅,因而不適用免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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