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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6-032021

進口原料沖退稅 展延一年

2021-06-03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因應疫情三級警戒,海關已停止受理進口原物料沖退稅紙本案件,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若疫情導致業者無法在一年半內申請沖退原料關稅,可依法於期限屆滿前,檢附相關具體證明文件,向關務署申請展延,最多可展延一年。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自今年5月17日開始,已經暫停現場受理紙本的
外銷品沖退原料稅案件,現場稅務諮詢輔導也暫緩至6月14日止,呼籲業者們短期內暫緩到現場洽公。

官員表示,由於外銷品原則上免稅,業者若進口原料來台加工,貨品出口後,可以沖退原先已繳付部分關稅及貨物稅,但近期因應疫情警戒,此項服務暫緩現場收件作業,仍有需要以紙本遞送申請的案件,建議先改以郵寄方式辦理;其餘退稅等諮詢輔導事宜,則全面改由電話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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