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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5-032022

外商適用租稅協定 須申請

2022-05-03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我國截至目前已有34個全面性
所得稅協定生效,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締約國外商,若想適用租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記得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國稅局會發出核准函,外商取得核准函後,國內廠商支付款項時,就可免辦理扣繳。

國稅局官員表示,原則上會依據雙方合約、提供服務性質,來發給核准函年限,舉例來說,若雙方合約載明服務期間為三年,則會給予三年的核准函。

但若雙方合約無規定期限,例如投資顧問相關服務,通常是等待雙方合意解約才終止,此時國稅局通常會給予三到五年的核准函,時間將至時,外商就要記得再來申請。

國稅局表示,締約國外商在協定開始適用後,若有取自我國境內的營業利潤,希望依所得稅協定申請減免所得稅,可備妥相關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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