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19-11-29獲國外公司贈與 一樣要稅
- 2019-11-27不動產傳承 三途徑比一比
- 2019-11-26帳簿不全 依同業利潤核定
- 2019-11-26地價稅未繳清 不得辦移轉
- 2019-11-26海關獵漏 雙11網購補稅353萬
- 2019-11-26企業獲KY股配息 要課營所稅
- 2019-11-25企業賣借名登記土地 要稅
- 2019-11-25開曼群島反避稅 新規將上路
- 2019-11-21列報扶養過世親人 補帶罰
- 2019-11-21房地過戶 先申請自住優稅
稅務法務
11-212019
房地過戶 先申請自住優稅
2019-11-21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稅捐處昨(20)日表示,房地過戶可先申請自住優惠稅率,只要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2019年地價稅。
台北市稅捐處近日陸續接獲多起民眾申請,協調追溯2019年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案件,經納保官瞭解後發現,大部分都能依法令規定准予追溯適用優惠稅率,大大減輕納稅人繳稅負擔,但仍提醒未完成程序的民眾,要依規定辦理,才能減輕繳稅負擔。
北市稅捐處表示,2019年地價稅開徵,部分民眾收到稅單時,發現地價稅偏高,紛紛洽請納保官協助;經釐清案情發現,大部分案件是今年新購、受贈或繼承的房地,在辦理買賣、贈與過戶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或辦理繼承土地查註欠稅時,已於申報書表提前申請,但還是要完成遷入戶籍的程序。
台北市稅捐處昨(20)日表示,房地過戶可先申請自住優惠稅率,只要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2019年地價稅。
台北市稅捐處近日陸續接獲多起民眾申請,協調追溯2019年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案件,經納保官瞭解後發現,大部分都能依法令規定准予追溯適用優惠稅率,大大減輕納稅人繳稅負擔,但仍提醒未完成程序的民眾,要依規定辦理,才能減輕繳稅負擔。
北市稅捐處表示,2019年地價稅開徵,部分民眾收到稅單時,發現地價稅偏高,紛紛洽請納保官協助;經釐清案情發現,大部分案件是今年新購、受贈或繼承的房地,在辦理買賣、贈與過戶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或辦理繼承土地查註欠稅時,已於申報書表提前申請,但還是要完成遷入戶籍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