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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2-082020
Uber轉型境內公司 免開發票
2020-12-08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手機叫車平台服務業者Uber於昨(7)日宣布,將從境外電商轉換為境內公司,不再開立電子發票,台北國稅局表示,若比照國內計程車業者,確實可以免開發票,不過仍然有報繳營業稅的義務,未來仍會持續觀察境外電商落地營業情形。
Uber昨日發布公告,表示即日起將以境內公司的身分在台服務,且可依據台灣稅法規定,成為免開統一發票的計程車業,也不再適用跨境電商應就合作車隊派遣的計程車行程,開立電子發票的規定。
不過根據財政部所揭露的「已開立雲端發票之境外電商營業人清單」,目前Uber(Uber B.V.)以及UberEATS(Uber Portier B.V.)的稅籍登記,都還在境外電商名單之列。
官員表示,境外電商與國內公司稅籍登記模式不同,主要差異在於,是否於台灣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沒有固定營業場所跨國企業,可循境外電商模式,在台設立稅籍、開立雲端發票並報繳營業稅。至於已在台灣擁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商,官員表示,向主管機關完成相關登記後,未來確實可落地,適用國內企業的課稅模式。
官員表示,適用《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規定的國內業者,包括計程車業及其他交通運輸事業,其客票收入部分可以免開統一發票,不過正如同國內各大計程車隊,雖然免開統一發票,但還是要提供收據給消費者、由車隊報繳營業稅。
官員指出,叫車平台與車隊的角色有別,主要是提供乘客資訊給載運服務業者,再向業者收取平台服務費,若是營業人之間的交易往來,就可能涉及統一發票開立問題,不過個案未來將如何認定,仍要回歸實際的查核面判斷。
手機叫車平台服務業者Uber於昨(7)日宣布,將從境外電商轉換為境內公司,不再開立電子發票,台北國稅局表示,若比照國內計程車業者,確實可以免開發票,不過仍然有報繳營業稅的義務,未來仍會持續觀察境外電商落地營業情形。
Uber昨日發布公告,表示即日起將以境內公司的身分在台服務,且可依據台灣稅法規定,成為免開統一發票的計程車業,也不再適用跨境電商應就合作車隊派遣的計程車行程,開立電子發票的規定。
不過根據財政部所揭露的「已開立雲端發票之境外電商營業人清單」,目前Uber(Uber B.V.)以及UberEATS(Uber Portier B.V.)的稅籍登記,都還在境外電商名單之列。
官員表示,境外電商與國內公司稅籍登記模式不同,主要差異在於,是否於台灣設有固定營業場所,沒有固定營業場所跨國企業,可循境外電商模式,在台設立稅籍、開立雲端發票並報繳營業稅。至於已在台灣擁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商,官員表示,向主管機關完成相關登記後,未來確實可落地,適用國內企業的課稅模式。
官員表示,適用《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規定的國內業者,包括計程車業及其他交通運輸事業,其客票收入部分可以免開統一發票,不過正如同國內各大計程車隊,雖然免開統一發票,但還是要提供收據給消費者、由車隊報繳營業稅。
官員指出,叫車平台與車隊的角色有別,主要是提供乘客資訊給載運服務業者,再向業者收取平台服務費,若是營業人之間的交易往來,就可能涉及統一發票開立問題,不過個案未來將如何認定,仍要回歸實際的查核面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