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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2-232022
放寬租稅優惠 自辦教育訓練也適用
2022-02-23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企業投入研發活動,近年有放寬租稅優惠的適用範圍,台北國稅局指出,包括自辦教育訓練活動,或是派出全職研發人員參與外部教育訓練費用,目前皆已列入適用的範圍,營利事業可多加利用。
官員指出,為鼓勵企業加強培育全職研發人員,從2020年度開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增列對全職研發人員參與研發專業教育訓練費用,可以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規定的研發投資抵減。
今年5月申報2021年度營所稅時,已是上路第二年,依上述辦法規定,所謂的教育訓練,可不必全都由企業自行辦理,像是委託辦理、與其他企業或相關團體聯合舉辦的教育訓練,只要是與全職研發人員參訓有關費用,也都符合本項抵減意旨。
適用此項抵減的相關支出,包括教育訓練師資的鐘點費及旅費、受訓員工的旅費,以及在委外訓練時,繳交給訓練單位的費用、教材費、保險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及場地費等支出。
企業投入研發活動,近年有放寬租稅優惠的適用範圍,台北國稅局指出,包括自辦教育訓練活動,或是派出全職研發人員參與外部教育訓練費用,目前皆已列入適用的範圍,營利事業可多加利用。
官員指出,為鼓勵企業加強培育全職研發人員,從2020年度開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增列對全職研發人員參與研發專業教育訓練費用,可以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規定的研發投資抵減。
今年5月申報2021年度營所稅時,已是上路第二年,依上述辦法規定,所謂的教育訓練,可不必全都由企業自行辦理,像是委託辦理、與其他企業或相關團體聯合舉辦的教育訓練,只要是與全職研發人員參訓有關費用,也都符合本項抵減意旨。
適用此項抵減的相關支出,包括教育訓練師資的鐘點費及旅費、受訓員工的旅費,以及在委外訓練時,繳交給訓練單位的費用、教材費、保險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及場地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