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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2-232022

研發投資抵減 須事前申請

2022-02-23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去年有投入研發活動的企業留意,台北國稅局表示,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須採事前申請制,申請期間從隔年2月開跑,提醒企業盡早提出申請,在今年
報稅季前獲得優惠資格。

官員指出,隨著新的一年到來,趕在報稅季之前,許多事前工作必須盡早著手,特別是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的支出,其租稅優惠是採二階段審查,必須先向經濟部工業局等主管機關申請通過後,後續才能向國稅局列報抵減。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規定,企業研發投資可適用的抵減方式有二,第一種是在支出金額15%限度內,直接抵減當年度應納
營所稅額;第二種方式,則是拆分到當年度起算的連續三個年度,抵減各年度的應納營所稅額,但抵減比率就僅限於支出金額10%。

官員指出,上述二種方式,企業可以選擇適合自身財務狀況的模式抵減,但一經擇定就不得變更,每個年度所抵減的比例,不能高於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的30%。

欲適用上述優惠,務必先檢視自身的合規情形,官員表示,企業必須在最近三年內,皆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

對於多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的公司而言,官員指出,若欲讓2021年度的研發支出適用抵減優惠,務必在今年2月起至5月底前,檢附相關活動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研發活動認定,若等到5月營所稅申報開跑後,才慢慢準備申請,時間上會非常受限。

可適用研發投資抵減的項目,包括專用於研發目的的專用技術、專業資料庫、軟體程式及系統、委託國外研究機構或聘請國外研究人員的費用,與國內外公司、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共同研發的支出等。

官員表示,想搭上研發抵減的租稅優惠列車,務必留意上述申請期限規定,並向主管機關提出研發活動或專案支出認定的申請,以免影響適用租稅優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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