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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9-142020

廠商錯漏稅 自首免罰

2020-09-14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 / 台北報導

關務署近期修正「
海關事後稽核作業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已新增廠商守法自評機制,也就是「自首免罰」條款,鼓勵因無心之過而申報錯誤導致漏稅的廠商,儘快自動補報繳所漏稅款,有機會可免罰。官員表示,除了能減輕海關人力負擔,也可促進廠商提升法遵。

關務署表示,海關從2002年施行事後稽核制度至今,不乏廠商因缺乏完善內控機制,或對相關法令不熟悉,而導致
逃漏稅被海關查獲等狀況。

為了降低違章風險,海關參考國際指引,自9月起引進廠商守法自評機制,海關在立案實施事後稽核調查前,會請廠商先自行檢視,若發現有進口申報錯誤並主動申請更正,該補的稅補齊後,可免予處罰。

關務署表示,新制上路後,海關辦理事後稽核案件,會先請廠商自評,廠商要在兩周內填寫自評表,若有問題可洽詢所屬海關。官員說,關務署會依大數據、金流等方式來篩選風險廠商,若屬於無心之過、且主動更正申報並補稅,才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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