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經貿稅務要聞
- 2019-10-14名模條款子法預告期滿 明年報稅適用
- 2019-10-13職業房東 須報繳營業稅
- 2019-10-13員工出差車票存根 可列扣
- 2019-10-10跳開發票 上中下游都罰
- 2019-10-09名下土地被他人長期占用 可申請由使用者繳地價稅
- 2019-10-08未分配盈餘投資抵減 盼開便門
- 2019-10-08外籍主管來台工作 留意所得稅扣繳率
- 2019-10-07《金融》財管客戶所得全都露,銀行為難
- 2019-10-03拋棄繼承 遺產稅扣除額沒增加
- 2019-10-03未分配盈餘投資免稅 三要件
稅務法務
10-092019
名下土地被他人長期占用 可申請由使用者繳地價稅
2019-10-09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有民眾土地被他人占有,稅法上所規定的納稅義務人依然是土地所有權人,也就是地主本人,因此要由土地登記的地主負責繳地價稅,但是可以向地方稅捐機關提出申請,改由占有人繳納地價稅。
官員說,最近地方稅務局收到一位張先生的電話,他在台中市東勢區某地段有一處土地,但是這塊土地長期是由他人使用,不了解為何每年總是由他繳納地價稅。
官員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3條規定,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除非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許多人公同共有,就是以管理機關或管理者為納稅義務人;另外,若是土地已經屬於信託財產,在信託關係存續當中,即是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若土地長期被占有,官員表示,這種情況土地所有權人就可以援引土地稅法第4條,檢附占有人姓名、住址、土地坐落及占有面積等有關資料,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地價稅。
官員表示,即便提出申請也要注意,若占有人提出異議,在相關資料未能確定前,稽徵機關仍然會向土地所有權人寄發繳款書。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有民眾土地被他人占有,稅法上所規定的納稅義務人依然是土地所有權人,也就是地主本人,因此要由土地登記的地主負責繳地價稅,但是可以向地方稅捐機關提出申請,改由占有人繳納地價稅。
官員說,最近地方稅務局收到一位張先生的電話,他在台中市東勢區某地段有一處土地,但是這塊土地長期是由他人使用,不了解為何每年總是由他繳納地價稅。
官員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3條規定,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除非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許多人公同共有,就是以管理機關或管理者為納稅義務人;另外,若是土地已經屬於信託財產,在信託關係存續當中,即是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若土地長期被占有,官員表示,這種情況土地所有權人就可以援引土地稅法第4條,檢附占有人姓名、住址、土地坐落及占有面積等有關資料,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地價稅。
官員表示,即便提出申請也要注意,若占有人提出異議,在相關資料未能確定前,稽徵機關仍然會向土地所有權人寄發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