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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012020

大戶避稅巧門 明年起要關了

2020-07-01    聯合報 / 記者 沈婉玉 / 台北報導

富人避稅巧門要關了!財政部預告修正最低稅負制「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預計自明(一一○)年元旦起,恢復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明年起個人轉讓非上市櫃股權,若產生證券交易所得,將計入個人的最低稅負制計算基本稅額。

財政部表示,實施最低稅負制是為了避免適用租稅減免規定「太過度」,使有能力納稅者要繳納最基本稅額,對國家財政有基本貢獻,以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國家稅收。

過去因證券交易所得不課稅,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因無公開交易市場,容易成為移轉財產進行租稅規畫的工具,因此將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

為何未上市櫃股票交易可將營利所得及財產交易所得,轉換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官員舉例,未上市櫃公司大股東在公司累積鉅額盈餘即將分配前,將持有的公司股票賣給另一間公司,就可將應稅的股利所得轉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

一○二年時恢復課徵個人
證所稅,因此未上市櫃股票也回歸證所稅,不再納入最低稅負制。不過,一○五年起個人證所稅又恢復停徵,但未上市櫃股票卻未同步重入最低稅負制,導致利用此「巧門」避稅的情形又再度出現。

因此,財政部推動修法,預計完成修法程序後,明年要恢復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關起這個開了五年的避稅巧門。

家族企業經常考慮用控股或投資公司進行家族企業傳承,資誠會計師洪連盛特別提醒家族企業,若考慮將個人持股透過控股公司進行傳承,應盡快在新法修正上路前,趕緊將個人持股控股化,抓緊時間先求有再求好,以免稅負暴增。

洪連盛說明,公司股權控股化是家族企業傳承的重要工具之一,家族企業為避免傳承給下一代後,股權會分散影響經營權,常會選擇另成立控股公司,將個人股權控股化,搭配閉鎖性的控股公司架構,以利家族企業多代傳承。家族企業若未上市櫃,原始股東將個人持股出售給控股公司的轉換過程中若有獲利,今年仍免稅,但若財政部修法通過,明年起就得課徵最低稅負,將使傳承成本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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