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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2-252020

列國外稅額扣抵 企業要留意限額

2020-02-25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志威 / 台北報導 

公司在列報國外稅額扣抵時,應留意限額規定。財政部台北
國稅局表示,國外收入必須先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再計算可扣抵額度,提醒企業在申報時不要錯誤計算,以免遭國稅局剔除補稅。

總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者,不分境內、境外的全部營利事業所得,都應合併課徵
營所稅。不過為了避免重複課稅問題,若是境外所得已在所得來源國繳納所得稅,在申報我國營所稅之時,可自應納稅額中於限額內扣抵。

至於可扣抵限額怎麼算,台北國稅局表示,依規定是將境外收入減除相關成本後的所得,依我國營所稅稅率來計算可扣抵額度。特別提醒企業,記得要減除成本,不可直接以國外收入毛額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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