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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2-202019

CRS追稅與肥咖條款有差異

2019-12-20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今年開始台灣CRS(共同申報準則)規範上路,並將自明(2020)年正式與日本、
澳洲交換金融帳戶共同查稅,安侯法律事務所所長卓家立指出,CRS與過去肥咖條款存在二大相異處,第一點在於必須公開稅務居民身份,第二點在於免申報門檻不同。

安侯法律事務所昨(19)日舉辦年度法令解析研討會,分享2020年最新的法令展望,卓家立表示,明年開始台灣、日本、澳洲政府及
銀行業者即將展開CRS資訊交換,互相交換彼此稅務居民的銀行帳戶資料。

台灣已於今年開始實施「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也就是CRS規範。卓家立表示,明年的新進度,與過去美國肥咖條款(FATCA)上路時類似,讓銀行業者們戰戰兢兢,當時就有許多業者不慎發生申報格式錯誤等問題,不過其實都是小問題,並不影響國際共同行動的美意。

卓家立表示,CRS申報與肥咖申報有二個最大的相異處,第一點在於稅務居民的身份,過去美國只要求銀行業者通報適用肥咖條款的美國籍帳戶,就像「是非題」;但CRS申報卻是「申論題」,即便台灣只和日本及澳洲交換資訊,仍必須填寫稅務居民身份,因此帳戶資訊更難逃法網。

第二項相異點在於免申報門檻,卓家立表示,過去肥咖條款規範對象,僅限於存款超過5萬美元(約
新台幣150.82萬元)以上的金融帳戶,才需要提供給美方,但是CRS帳戶交換並沒有設定這項門檻,只有高資產個人帳戶會於明年優先申報、低資產個人帳戶較晚於2021年申報的差異。

財部國際財政司表示,凡是2019年1月1日以後開立的金融帳戶,不論企業及個人,都必須參與CRS申報;至於2018年12月31日以前就成立的舊帳戶,存款超過100萬元的個人帳戶,金融機構會在今年之內完成稅籍、地址、電話、居住國資訊審查。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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