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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11-222022

企業政治獻金抵稅 有上限

2022-11-22    經濟日報 / 記者 陳姿穎 / 台北報導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台北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在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依規定可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抵稅,但以不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不超過50萬元為限。另外,有六大情形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國稅局提醒企業要特別留意。

公司行號可能會透過政治獻金捐贈給候選人或政黨,以具體行動表達支持,還有機會讓公司節稅。然而,捐贈者與被捐贈的政黨都必須符合特定條件,在營利事業申報時,列為捐贈費用在所得額中減除。

國稅局官員表示,營利事業如有六大情形,依《政治獻金法》規定不能捐贈政治獻金,分別為第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20%的民營企業;第二、 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廠商;第三、政黨經營或投資的事業;第四、與政黨經營或投資的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廠商。

第五、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的法人、團體;第六、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

此外,要留意捐贈扣除額限制,官員表示,企業向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在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可減除金額不能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不能超過50萬元。

除了扣除額有限制外,捐贈給候選人或政黨的金額也有上限,官員表示,營利事業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上限為300萬元;企業對同一候選人捐贈總額,上限為100萬元;企業對不同候選人的捐贈,每年上限為200萬元。

此外,捐贈對象也要注意,如果候選人未依法登記,或是登記後候選人資格遭撤銷,對其捐贈就無法扣除。官員表示,如果企業支持的不是特定參選人,而是直接向政黨捐款時,受贈政黨的得票率須達1%以上,否則將不能認列為當年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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