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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6-092020

新產品貨物稅 可申請預審

2020-06-09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近年商品型態推陳出新,但部分型態的產品有可能會被加課
貨物稅,北區國稅局表示,如果廠商不清楚新產品是否要課貨物稅,可以先向國稅局申請預審,減少未來平白被課稅的風險。

官員表示,依據現行《貨物稅條例》規定,諸如輪胎、水泥、飲料、玻璃、油氣、電器、車輛等產品在出廠時,應納一定比例的貨物稅,然而由於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產品也不斷推陳出新,而新型產品的外觀、內部構件,都可能與傳統產品非常不同,很難僅憑產品名稱或外觀來認定應否課徵貨物稅。

官員指出,如果未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應稅產品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貨物出廠銷售,即涉及違反貨物稅條例規定,廠商方面也會蒙受損失。

為避免廠商因不熟悉法令規定而平白受到課稅,國稅局已建立貨物稅預審認定機制,讓有疑惑的廠商事先提出申請,請國稅局認定產製貨物是否屬應稅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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