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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3-062020

勞退舊制退休金 須小心重複列費

2020-03-06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台北
國稅局表示,企業給付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時,要注意稅法相關規定,尤其是針對適用勞退舊制的員工,退休金要優先從勞工退休準備金支付,不足支付的情況,才能額外列入當年度費用節稅。

官員表示,近期查獲某公司溢列退休金費用2,000萬餘元,該公司2014年就已經帳列薪資支出6億餘元,其中包含退休金費用6,000多萬元。但是國稅局發現,當年該公司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帳上仍有累積2,000多萬元,須優先沖抵,因此調減其當年度列報的退休金費用,補稅340萬元。

官員表示,對如實向專戶提撥的勞退準備金的企業,這筆準備金可列支費用、抵減年度所得;然而因這筆支出已列入費用節稅,企業就須小心重複列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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