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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2-082022
首報族今年報稅想試算 要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2022-02-08 聯合報 / 記者 沈婉玉 / 即時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將於今年5月第1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首報族」,要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今年才能獲得稅額試算服務。
北區國稅局說明,今(111)年5月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可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前向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書面申請;或可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適用110年度稅額試算服務。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首報族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者,應一併檢附該受扶養親屬具結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之同意書,並於111年3月18日前將受扶養親屬的同意書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才能獲得更精確的試算結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將於今年5月第1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首報族」,要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今年才能獲得稅額試算服務。
北區國稅局說明,今(111)年5月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可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前向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書面申請;或可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適用110年度稅額試算服務。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首報族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者,應一併檢附該受扶養親屬具結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之同意書,並於111年3月18日前將受扶養親屬的同意書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才能獲得更精確的試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