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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7-312020

企業代辦薪資扣繳 三個注意

2020-07-31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給付員工
薪資時,企業都必須面臨代辦扣繳的義務,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辦理扣繳時,根據給付對象身份不同,必須留意起扣點、繳庫期限以及申報扣繳憑單的時限上,都會有不同規定。

薪資扣繳是企業最常詢問項目之一,官員表示,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薪資扣繳有二種方式,一般而言,不論是公營事業或私人公司,按月給付給員工的薪資,應該要請受領人填報免稅額申報表,有填表的員工,就是依據當年度政府頒布的《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所訂金額來辦扣繳。

以今年為例,通常依循上述管道填表的員工,月薪在84,501以下,雇主都可以不必代辦薪資扣繳。

不過特別針對非月薪制員工、兼職員工以及未填表的月薪制員工,則要走第二種管道;官員表示,企業給付這幾類員工薪資時,原則上就是按照給付總額來扣取5%
所得稅

但可以留意起扣點規定,如果應扣稅額未達2,000元,可以免辦扣繳,用5%來換算,而一次性給付薪資在40,000元以下,雇主都還不必煩惱扣繳義務。

官員表示,針對這些國內員工扣繳的所得稅,雇主都得在隔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並於隔年1月底前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以上二種管道都是針對國內員工的做法,如果是外籍員工的話,又可能有不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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