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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務
04-082020

泰國抗疫 四類費用可抵減

2020-04-08    經濟日報 / 記者 程士華 / 台北報導

許多台商因應新南向政策前往
泰國設廠,資誠會計師劉欣萍昨(7)日指出,泰國最新的疫情紓困措施當中,特定費用加倍減除是最大的亮點。泰國台商在疫情期間,對員工的教育訓練、購買新機器設備、利息支出、給付員工薪資等四類費用,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將可享有1.5倍至三倍的加倍減除額度。

劉欣萍表示,可供加倍減除的費用中,有二項優惠是泰國台商皆能享受的,只要是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期間內,在泰國國內舉辦員工教育訓練或研討會,實際支付的費用,皆可加計扣除200%費用節稅;今年之內在企業購買新機器設備的實際支出,也可以加計扣除150%費用。

劉欣萍提醒,特別是針對機器設備投資的部分,要留意泰國政府的但書,即購置機器設備必須供企業本身自用,如果是購置後進行出租營利,就不能適用加倍列費優惠。

除了以上二種費用,泰國政府特別針對中小企業,又再另外提供二類租稅優惠。首先是融資等利息方面,劉欣萍表示,泰國政府針對中小企業的利息支出,特別給予加計扣除150%費用的優惠,適用期間也很長,從今年4月起至12月底止的利息支出都適用。

另一個重點則是中小企業勞工紓困措施,劉欣萍指出,同樣是針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4月至7月期間,給付員工的薪資,可加計扣除300%薪資費用,每位員工每月最高可享薪資1.5萬泰珠(約新台幣1.37萬元),適用加倍列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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